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昱)3月17日,格力地产公布通告称,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3月16日,相关媒体报道称,格力地产旗下“高格”口罩正在努力推进出口营业,预计整年出口1亿片一次性医用口罩等。上述信息经转载后引发普遍关注。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口罩相关生产和供应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门信息,影响较大,需由格力地产披露与口罩生产相关的生产经营事项。
详细来看,《问询函》提出五个待核实事项。其一,格力地产需核实并说明,近期是否存在接受调研、采访等情形,是否存在行使市场热门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形。同时,是否曾向投资者透露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
其二,格力地产需连系孙公司珠海高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以来的现实生产经营情形,核实说明相关报道所称“出口1亿片一次性医用口罩”、“努力推进出口营业”等事项是否属实,高格医疗是否具备生产和出售的相关允许,并提供响应的依据。
其三,格力地产需核实并说明口罩的已建和在建生产线情形、日均产能、出口目的地、在手出口订单等信息,并披露口罩营业对该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的现实影响,同时提醒相关风险。
其四,2020年2月11日,格力地产披露《关于设立医疗科技公司的通告》,拟以2100万元投资高格医疗科技70%股权,主要生产口罩等医用物资。格力地产需根据信息披露一致性原则自查核实,通过新闻媒体而非通告形式公布前述口罩产能、努力推进出口营业等信息的缘故原由和思量,相关决议流程、信息公布内容等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核实信息公布的详细渠道和主要责任人。
其五,格力地产需根据相关规定,实时向上交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交所将启动内幕买卖核查。格力地产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卖力的态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事情,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刻披露信息,并于2020年3月17日回复《问询函》。
格力地产示意,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落实相关事情,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推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京报记者 赵昱
编辑 武新 校对 危卓